巴东县2025年楼子岭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一期)(ESBD-202504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504SZ-******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2025年楼子岭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已由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以恩施州水利函【2024】1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水利******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溪丘湾乡 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02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石坎梯田13.88公顷;田间配套截(排)水沟1869米、机耕道590米、田间作业道3461米、沉砂池15座、涵管9座、蓄水池4口、人行盖板28座、消能坎6处;栽植经果林8.24公顷;封禁治理2179.81公顷,警示牌39块,管护人员15名。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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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巴东县2025年楼子岭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一期)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20 合同估算价:******.3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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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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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田整治、坡耕地、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河堤治理且投资达到不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20%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验收鉴定书)、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二维码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拟任项目“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划分标准,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注: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入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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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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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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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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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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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6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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