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沙市国家级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排水整治二期已由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批准长沙市国家级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排水整治二期立项的批复》(望经投批〔2023〕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国家级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排水整治二期检测和监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项目概况:主要整治任务分两方面:一是赤岗路(郭亮路-沿河路)雨水改造工程,赤岗路(望城大道-马桥河水系段),全长约3000m,圆管涵最大管径为D3500mm,箱涵3500mm*3500mm,雨水由西往东排至马桥河水系;二是马桥河路下穿石长铁路处的排水管道新增、疏通、修复、梳理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结构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管线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2.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筹集。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
2.6 质量标准: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7 招标范围:长沙市国家级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排水整治二期检测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排水工程检测、道路工程检测、交安工程检测、原材料检测、箱涵基坑监测、接收井及工作井基坑监测等(包含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的监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检测、监测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需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3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测业绩。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1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检测业绩。
注:检测和监测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以证书信息为准),由监测负责人兼任。(职称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6 拟任检测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注: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检测负责人及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团队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投标人资质3.2条的要求,并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0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应施工、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及其相关材料供应的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5年4月1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望城区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5年4月20日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望城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7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望城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事务中心,电话0731-******。
九、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2 招标人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按2转1或******0。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路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雷锋大道1389号征鸿·城市时光商业广场商务办公楼805
项目负责人:高森(项目负责人)、张晓林、刘华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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